药学院
 首页  学院介绍  师资队伍  专业建设  动态信息  科研工作  校企合作  党团工作  教工之家  学生天地  院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动态信息>>新闻动态>>正文

药学院与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科开展校政合作对接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次数:

药学院与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科开展校政合作对接 为满足高等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药品社会内涵,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在人才、技术、信息以及人力资源等优势,构建政府搭台校政合作模式,使高校与市场部门互动发展,并成为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有力补充。9月13日上午,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院执行院长丁静,副院长王国康,团委书记金铭、药理教研室吴祈德老师一行到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洽谈校政合作事宜。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药械工作周政艺总工程师和张伟东副调研员,药品监管科科长商林书,挂职教师唐霖出席此次会议。在前期校政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深化,双方在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学生实习以及志愿者服务等方面达成意向。 会议由鄞州局张伟东副调研员主持,首先周政艺总工程师代表药品监管科发言,对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院领导老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药品监管科的情况。 丁静院长就药学院师资和专业设置进行介绍,希望校政双方能本着“合理规划、共同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试点在学院层面上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激发释放高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潜力和活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综合资源优势、创新合作新模式,提升政府与高校的社会认知与共知度,实现双方共同提升,服务社会。 在会上,双方就合作事项进行了具体研讨,并安排对接本学年工作:一、由药学院聘请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职能科室老师作为“导师团”,对2017级新生进行始业教育,使学生对于医药行业有感性认识,从而尽快融入行业,明确学习目标。二、建立药品安全宣传志愿者服务基地,初步确定遴选20名优秀学生作为药品监管协查员,参与科室日常监管工作,协助宁波“文明城市”建设,进入社区宣讲,同时快速有效应对药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理,以更好服务社会。三、学院遴选10名优秀学生作为区药品安全协管员,在药监部门的指导下,共同参与零售药店、批发企业等日常监管工作。此外,学院拟将此项工作持续化,常态化管理,作为创新课堂教学改革,纳入日常教学课程。三、针对政校合作项目«宁波市鄞州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调查以及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的探讨»进展进行了交流,部署双方下一步工作。四、通过医药高专平台聘请行业专家进行授课交流:政府监管人员专业水平提升,新版法规的解读,以及监管范围内各企业负责人员的各项培训工作等。 这是继暑期我校与鄞州区市场监管局签订政校合作框架协后,学院与其在药品监管层面合作的具体项目落实,从而实现政院双方优势互补,加速推进协同创新,为我校“升本创优”工作夯实基础,更好地实现高校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