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
 首页  学院介绍  师资队伍  专业建设  动态信息  科研工作  校企合作  党团工作  教工之家  学生天地  院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动态信息>>新闻动态>>正文

药学院召开2020级课程标准论证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次数:

为了顺利开展2020级各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药学院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版2020级课程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0年9月23日下午在鄞州校区行政楼831会议室召开课程标准论证会。会议由姚晓敏副院长主持,院长胡英、各专业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督导组以及课程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并邀请了宁波市第一医院药学部主任徐萍、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胡晓阳作为校外专家全程参与课程标准论证。

会议由胡院长向各位课程负责人提出课程标准论证要求:第一,强调每一门专业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之间的支撑关系;第二,要求课程负责人具体介绍课程授课内容选择依据;第三,重点论证课程标准的分层分类情况,信息化利用程度,“三药”、思政、劳动元素的融入,新规范、新工艺、新技术是否更新,专业竞赛、实训等是否融入课程标准。我院教学督导组也对本次课程标准的论证内容提出了相关要求。

会议过程中,各课程负责人精心准备汇报材料,详实分解课程标准内容,两位校外专家分别从临床应用实践和企业制药实践的角度,为每一门课程的内容安排,课时设置,以及思政元素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本次会议,药学院2020级各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已基本完成编写任务,实现了从形式到内容的完善。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