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药学院召开了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药学院招生暂缓过渡期专任教师考核细则》。
为妥善做好学校招生暂缓过渡期教职工工作安排,加强学院教师队伍管理,促进学院建设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暂缓过渡期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浙药高专[2021]5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过充分调研、认真研讨、反复征求意见,在原有考核方案的基础上,学院制订了《药学院招生暂缓过渡期专任教师考核细则》并提交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了开好这次教代会,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通过前期和学院教职工广泛交流,并和学校各主要部门沟通咨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相关事宜,并成立了筹备工作小组,全面落实会议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会议的顺利召开打下扎实的基础。
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学院分工会主席陈枫向大家作了关于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胡英院长在会上作了关于《药学院招生暂缓过渡期专任教师考核细则》的制订说明。本次教职工大会共有49名正式代表,2名列席代表,参加最后投票的有44名代表,经过大会分组讨论审议,最后全体表决以42票同意通过了《药学院招生暂缓过渡期专任教师考核细则》,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