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拟将列为发展对象的陈轩等12名同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公示对象所属党委反映,也可直接向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和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3.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月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药学院党委:行政楼806室
电话:0574-88222711
电子信箱:wangt@mail.zjpc.net.cn
中共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药学院委员会(盖章)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