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及学院审核,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推荐以下同学为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发送电子邮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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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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